高府辦發〔2019〕2號
高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印發關于建立義務教育控輟保學責任追究制
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相城墾殖場,市政府各部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關于建立義務教育控輟保學責任追究制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高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
關于建立義務教育控輟保學責任追究制的
實 施 意 見
為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控輟保學責任制,切實做好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根據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責任目標
義務教育初中、小學入學率達到100%。貧困家庭子女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100%,小學教育鞏固率100%,初中教育鞏固率在省定范圍內。
二、責任主體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為本轄區控輟保學工作主體,鄉鎮長、街辦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具體責任人,轄區各村(居)委會主任為各村(居)委會范圍控輟保學工作第一責任人,轄區中小學校校長為學校控輟保學工作第一責任人。
三、工作職責
1.各鄉鎮(街道)應制定切實可行的控輟保學工作方案,建立鄉村、學校、司法聯控保學工作機制,實行“鄉鎮、學校、村組”控輟責任制。
2.各鄉鎮(街道)應組織宣傳《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開展春、秋(每年的3月、9月)兩季“控輟保學宣傳月”活動。
3.各鄉鎮(街道)在每學期放假前組織人員對轄區內中小學生進行全面摸底、建檔,將有輟學苗頭的學生分類歸檔,責任到人,實行臺賬銷號管理。
4.各鄉鎮(街道)應針對將未成年子女送去學徒或打工等情況采取扶貧控輟、勸學控輟或依法強制控輟等措施,動員復學,情節嚴重的應依法給予處罰。
5.各鄉鎮(街道)轄區內村(居)委會須配合鄉鎮(街道)制定本村的控輟保學制度,落實責任,實行動態管理.對本村委會范圍內的適齡兒童、少年的去向摸底建檔,對在家未入學的應動員幫扶其入學,對未入學沒在家的應監督協助其入學,勸阻未滿16周歲且未接受完九年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外出打工。
6.市人社局應對違反用工規定聘用未成年人,導致適齡兒童、少年輟學的用工單位及企業依法進行處罰。
7.各義務教育學校應制定本校的控輟保學工作方案,建立“學校、班主任、教師”三級責任制,將控輟保學工作列為教師工作考核考評的重要指標,各校控輟保學工作列為學校年終考核考評的重要內容。
8.義務教育學校每學期開學第一個月為“控輟保學活動月”,開學第一周實行“流生日報制”,每天向當地政府報告流生情況。
9.義務教育學校要建立家訪制度、助學制度,開展“千名教師聯萬家”活動、“手拉手”結對幫扶活動,使學生不因學習困難而輟學。
10.義務教育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教育”惠民政策,落實“兩免一補”,落實寄宿制學生補助等,建立健全低保戶和農村貧困家庭學生的救助機制,解決“因貧輟學”問題,確保不出現學生因貧(外出務工)而輟學。
11.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落實殘疾兒童少年相關保障政策,鼓勵輕度殘疾的兒童隨班就讀或到特教學校就讀。無法在校就讀的殘疾兒童以“送教上門”的形式接受教育。
12.義務教育學校要建立學生輟學檔案,每學期放假前對本校學生進行摸底歸檔,認真填寫《高安市中小學輟學學生勸返情況登記表》(見附件1)以及相關統計表,建立臺賬,責任到人,因人施策,逐戶落實,實行臺賬銷號管理,必須讓輟學學生返校就讀,嚴禁弄虛作假。
13.義務教育學校要抓住開學敏感期,配合或聯合當地鄉鎮(街道)通過公開信、家訪、召開家長座談會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工作,使家長明確讓子女接受規定年限的教育是義不容辭的責任,阻止子女接受教育是違法行為。
14.義務教育學校要規范教育行為,不因歧視、體罰或變相體罰等導致學生輟學,采取教學控輟、情感控輟等措施,確保學生不因厭學而輟學。
15.監護人要按《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要求,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使未成年人依法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不得使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
四、責任追究
1.對控輟保學履職不力,未采取措施組織和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使本鄉鎮(街道)義務教育階段年輟學率超過省定警戒標準的鄉鎮長(街辦主任)和分管領導予以通報批評,并將其鄉鎮(街道)列為“控輟保學重點管理單位”;對初中階段年輟學率高居全市前3位的鄉鎮長(街辦主任)由市政府領導約談。
2.各鄉鎮(街道)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鄉鎮(街道)中小學控輟保學責任追究辦法,對控輟保學不力的村組進行問責。
3.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情況造成學生輟學的教師在職稱聘任、考核、工作評先評優時實行“一票否決”,并通報批評,對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清理出教師隊伍。
4.對因管理不當,為片面追求升學率而勸退學困生,瞞報、不報、不問輟學情況等使學校年輟學率超過省定警戒標準的學校校長和分管校長進行通報批評,學校列為“控輟保學重點管理單位”,并取消學校重點管理期間評先資格;小學、初中年輟學率超過省定范圍的學校校長,由市教育部門主要領導約談,校長、分管校長在聘任、考核、評先評優時實行“一票否決”,學校考核考評實行“一票否決”。對年輟學率高居全市前3位的義務教育學校由市教育局列為“控輟保學重點監測單位”,并由市教育局領導約談校長。
5.家長未按規定按時送子女入學,或子女中途輟學后,未積極配合鄉鎮(街道)、村(居)委會和學校動員子女復學,由當地政府向學生及家長下達《輟學學生限期返校通知書》(附件2)。對于逾期未返校的,依法追究監護人的法律責任。
附件:1.高安市中小學輟學學生勸返情況登記表
2.輟學學生限期返校通知書
附件1
高安市中小學輟學學生勸返情況登記表
學生信息 | 學生 姓名 | | 性別 | | 出生年月 | | 年級 | | 相 片 |
家長 姓名 | | 輟學原因 | |
聯系 電話 | |
戶籍所 在鄉鎮 (街道) | | 村委會 | | 村小組 | |
勸返工作記錄 | 勸返工作教師: |
家訪記錄 | 家庭情況 | |
勸返工作 方法及措施 | |
學生態度 | 學生簽名: 年 月 日 |
家長意見 | 學生簽名: 年 月 日 |
學校意見 | 單位負責人簽名: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村委會 意見 | 單位負責人簽名: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鄉鎮(街道)意見 | 單位負責人簽名: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輟學學生限期返校通知書
〔____年____號〕
________家長:
你子弟________于____年__月__日離開學校,經多次動員未返
校就讀。現正式通知你,請你于______年__月__日前將其送回學校
上課,繼續完成義務教育。逾期未返校就讀,政府將按《義務教育
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有關規定,追究監護人的法律責任。
特此通知
送達人:________
接收人:________
____________人民政府
______年__月__日
輟學學生限期返校通知書(存根)
〔______年____號〕
________家長:
你子弟________于____年__月__日離開學校,經多次動員未返
校就讀。現正式通知你,請你于______年__月__日前將其送回學校
上課,繼續完成義務教育。逾期未返校就讀,政府將按《義務教育
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有關規定,追究監護人的法律責任。
特此通知
送達人:________
接收人:________
____________人民政府
______年__月__日